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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多州(市)探索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

时间:2025-03-12 11:33:33  来源:云南省生态环境厅  作者:促进网
       近日,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发布了一批典型经验,展示了昆明、红河、玉溪、楚雄、大理等地在规范生态环境执法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举措。这些经验旨在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通过创新执法方式、优化执法手段,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、透明、高效的营商环境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  昆明:宽严相济,精准服务企业
  昆明市通过完善轻微违法免罚制度,修订《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实施细则》,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审慎包容纠错机制,从轻或不予处罚。同时,昆明市利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、机动车环检监控平台等技术手段,完善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机制,避免执法扰民。此外,昆明市还建立了企业违法行为处理回访制度,组织环保专家深入企业,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难题,助力企业建章立制,完成环境问题整改。
  红河:包容审慎,提升执法效能
  红河州出台《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(试行)》,建立执法正面清单、轻微违法减免处罚等制度,全面实现服务企业目标。在执法过程中,红河州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和污染风险程度,科学分类并减少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检查频次,推行“包容审慎”执法。同时,红河州运用在线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监管,提前预警企业环境问题,实现从“事后查处”向“事前预防”转变,并通过“环保专家会诊”“送政策、送技术、送服务”等活动,帮助企业提升环保管理能力。
  玉溪:刚柔并济,优化执法方式
  玉溪市通过主动“靠前服务”,聚焦核心任务,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同时强化柔性服务,实现“刚柔并济”执法。玉溪市依托智慧环保平台,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全覆盖,以信息化提升执法精准度,优化执法方式,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。此外,玉溪市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,实行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和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》“两书同达”工作机制,助力企业良性发展。
  楚雄:差异化执法,营造法治氛围
  楚雄州通过差异化执法监管,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“有事服务,无事不扰”,对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则“送法入企”,提供指导帮扶。楚雄州利用在线监控设施、无人机、便携式检测仪等新装备,精准高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。同时,楚雄州全面践行“包容审慎”执法理念,对首次违法、情节轻微、危害后果小的案件,给予企业纠错改正机会,依法不予行政处罚。
  大理:规范执法,提升公信力
  大理州推行“五书同达”工作法。实行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《信用修复告知书》《学法建议书》《行政合规建议书》《延期(分期)缴纳罚款告知书》同期送达,通过“教罚相辅”,引导企业自觉学法守法,通过告知信用修复流程“助企纾困”,让企业卸下“包袱”绿色前行;通过完善执法、普法、服务三者有机融合的监管执法制度,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此外,大理州利用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,实现精准执法,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。
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些典型经验的推广将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行为,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下一步,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《意见》继续探索创新执法方式,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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